对外合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定,落实上级部门关于高校国内合作交流的工作部署,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2.结合学校发展目标,开展校地、校企、校际合作战略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国内合作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及年度计划,建立完善学校国内合作运行体系和激励机制。
3.统筹管理与拓展学校同政府、企业、科研院所等外部主体的合作关系,搭建合作桥梁,推动协同融合发展。
4.实施“1+18+N”合作战略,重点拓展和深化与河南省各地市、县(区)的合作,做好与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关键区域的常态化对接与项目落实。
5.组织实施“一院一链”工作,协调推进地方研究院、产业学院、校企研发中心、实训基地等合作平台的建设与管理,着力构建“五链融合”的协同生态。
6.以需求为导向,整合校内科研、技术、人才等优势资源,牵头组织与协调政产学研金服用合作项目。
7.归口协调学校与校外单位签订的国内合作协议,负责协议的审核、备案、执行跟踪与指导协调。
8.建立合作项目督查评估机制,对重大合作项目的实施进行跟踪、分析、评估与考核。
9.负责国内合作信息的收集研究、专题调研、决策咨询及相关文件资料的起草、审核与归档管理。
10.协调校内各单位形成合作合力,统筹解决合作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11.负责本部门日常行政、队伍建设、安全稳定及印章管理工作。
12.完成学校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